
2022公共基礎知識法律知識:如何確定行政訴訟的管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具體向哪個法院提起訴訟,也就是說如何確定行政訴訟的管轄,這是大家在事業(yè)單位考試中比較難理解的問題。而要搞清這個問題,需要分兩步走,一是確定級別管轄,二是確定地域管轄。
一、確定級別管轄
在我國,法院主要分為四個級別,分別是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那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哪個級別法院提起訴訟,這就是級別管轄的確定問題。
(一)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
1.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
2.海關處理的案件;
3.本轄區(qū)內重大、復雜的案件。
4.其他法律規(guī)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三)高級人民法院管轄本轄區(qū)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轄全國范圍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
在事業(yè)單位考試中一般會是給個小案例,讓大家判斷級別管轄。如何判斷級別管轄一個小技巧是,先看題目中被告是否屬于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一審行政案件的四種情形之一,若屬于則是中級人民法院管轄,若不屬于一般是基層人法院管轄。
二、確定地域管轄
(一)原則: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二)特殊:一是經復議的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二是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包括原告的戶籍地、經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三是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考試時遇到考察行政訴訟地域管轄這個知識點,先看題目中是否屬于特殊的三種情形之一,若屬于,對應選擇確定。若不屬于,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需注意的是,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案件,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試題練習】(單選)李某是A市B區(qū)的市民,因涉嫌走私被C市D區(qū)的海關扣留,李某不服,可向哪個法院提起訴訟?( )
A.A市或C市中級人民法院
B.B區(qū)人民法院
C.D區(qū)人民醫(yī)院
D.只能找C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案】A【解析】先確定級別管轄,被告為C市D區(qū)的海關,這屬于海關處理案件,屬于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因此可以排除B和C選項。再確定地域管轄,李某被扣留,這屬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屬于特殊情形,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是再結合前面級別管轄,可由A市或C市中級人民法院,因此A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故本題正確答案為A。
【考點點撥】本題考查的知識點主要是行政訴訟的管轄,大家備考時,行政訴訟的管轄要重點掌握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并且要結合案例進行理解。行政訴訟的管轄主要以理解型考查為主,結合案例考查的比較多。